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龚哲明)昨天上午,《宁波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正式进入法规修订程序。这件法规的修改,与余姚四中学生一次社会调查有着一定关联,折射出我市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立法的生动局面。
老旧危房倒塌引发惨剧的新闻时有耳闻。去年暑期,余姚四中学生魏琼、王晶晶、钟鸣利用社会实践机会跑遍了余姚市区的老小区,调查老小区房屋的安全状况。在走访中,老小区的居民不断抱怨“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外墙墙皮脱落砸到路人”。当建议他们赶紧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时,很多人却摆摆手散去。原来,在具体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中,有关部门规定以幢为单位申请,所以要求全体业主提供全部的产权证明。而且,《宁波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中对房屋安全鉴定中政府、业主等各方面主体的责、权、利也不够明确。这些“门槛”无疑挡住了老小区居民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脚步。
于是,学生们提出了修改法规、便利老小区居民做房屋安全鉴定的建议,并通过市人大代表牵线,成功把暑期社会实践成果递给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余姚四中学生的社会实践成果对这件法规的修订起到了促进作用,也体现了我们确定立法项目来源十分广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乐君说。
在具体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更是开门纳谏,广开言路,注重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吸纳民智。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就是很好的例子。百丈街道是市人大常委会的2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在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宁波市终生教育促进条例》中,就吸纳了两条该街道人大工委收集来的建议。
“民主立法的举措,已经走过了当初开立法听证会这种偶尔为之的时期了,现在已经形成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整套制度。”何乐君说起了开门立法的流程:法规草案一审后在《宁波日报》和宁波人大网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听取立法联系点的立法建议,听取法工委委员和法制委咨询员等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还根据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不同,有针对性地召开法规征集意见座谈会,主动走访有关单位充分听取意见。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