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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明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签约居民看病可享受十大服务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2-27 07:26:20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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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宁波人对“家庭医生”并不陌生。从2011年开始,宁波在浙江省率先开展了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城乡居民与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51家,签约居民156.9万人。

经过3年的先期试点准备,日前,宁波市制定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和以前在实施的“家庭医生”制度相比,这次的“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有哪些新内容?记者进行了采访。

服务费150元一年,居民个人承担50元

根据意见,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重点面向辖区内的常住城乡居民,现阶段以慢性病病人、60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那么由什么样的医生担任家庭医生呢?记者了解到,通常,家庭医生由一个团队组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公共卫生医生和社区护士为骨干,选择配备若干健康管理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医学营养师、社(义)工等共同参与。全科医生为签约第一责任人。

居民可自主选择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并与之签约,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个服务团队。签约时,居民凭身份证和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到所在辖区的基层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地点办理签约服务手续。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后再续约,也可以另选服务团队签约。

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签约年度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三个渠道组成。现阶段,暂定服务费每人150元,其中签约居民个人承担50元。签约居民中的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有余额的,其个人支付部分可从余额中支取,每年度不超过一次;其他人员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中:“三无、五保”、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个人承担部分由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支付。

签约居民看病可享受十大服务

和家庭医生签约之后,居民能享受到哪些服务?记者根据《意见》,罗列了以下十条:

1.签约居民在签约的家庭医生处就诊,签约年度内免收一般诊疗费;

2.优先为签约居民免费提供上级医院专家门诊预约、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预约及根据病情需要的转诊服务;

3.优先为符合建立家庭病床条件的签约居民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对需要住院康复人员优先安排住院康复病床服务;

4.优先为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安排慢性病联合门诊,提供诊疗服务。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良好且纳入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的慢性病参保人员,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常用药品范围》内的68种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治疗药品,一次处方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放宽至不超过两个月量;

5.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经家庭医生转诊到综合医院住院的,其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转诊患者采用累计起付线政策;

6.在确保医疗安全及相互理解信任条件下,签约年度内免费为签约居民中行动不便且确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一次出诊服务;

7.免费为签约的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提供全程健康管理服务;

8.免费为签约居民每年出具健康诊断报告1次,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建议方案;

9.利用公众信息网络平台,为签约居民免费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10.免费为签约居民提供15类50项的宁波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      

现代金报 □记者 贺艳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