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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刺第五个无辜路人时 凶手被赶到的特警当场按倒》后续

行凶男子昨日被批捕 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记者调查 男子“大无病”被小区居民熟知 吸毒好几年,头部曾被重物敲到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2-27 09:34:19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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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伤市民 ]

目前身体已逐步恢复

但心灵上受到的创伤很重

昨天,记者辗转打听,获取了当时最后一位在广济街上受轻伤的胡师傅的近况。儿子小胡说,相比另外4名伤者,他的父亲算是最幸运的了。

“我爸还好,肩部和背部被砍了,没有伤及内脏和骨头,鉴定时算构成轻伤。现在身体已逐步恢复,能上班了,还能打麻将,比起其他4位,我爸幸运多了。”小胡说。

那在民事赔偿方面有没有具体的要求呢?小胡称,从法律角度讲,他相信司法机关该怎么处理就会怎么处理,他个人并没有特别的要求,包括他的父亲。“我们不差那么几块钱,全由法院处理就可以了,我们将尊重法庭最后的裁决。”他说。

而另一名受害者——徐女士,是当时在和义大道公交车站等车时被刺伤的,她被救护车送往第二医院。11月初时,已有媒体采访到她的女儿,女儿小沈透露母亲被刺到的是肺部,伤口离心脏只有0.5厘米,再偏差一点就没命了。小沈当时表示,徐女士因此事受到的心灵创伤很重,时常在睡觉时噩梦连连,不断重现被郑某刺伤时的一幕,身心疲惫。

当记者把这些信息反馈给海曙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时,她表示:“包括嫌犯的背景信息、受害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心情,这些都有可能会影响最终的审判结果。因为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角度来讲,嫌犯虽然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受损,但不影响他对民事行为的辨认能力。”  □通讯员 马俊 陶琪姜 记者 朱琳(图片均由网友提供)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