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法庭的法官为当事人进行调解
鄞州区人民法院姜山法庭是“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长期来,该庭一直保持着较高的调解率,2013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87.76%,2014年1-9月为78%,他们调处矛盾的理念和成功经验之一就是“个案定制”。
一亩土地的借与还
10几年前,王女士的丈夫患癌症去世,留下两个尚未成年的儿子。家里承包了十几亩土地,王女士一个人种不过来。根据当时的政策,承包土地要征收农业税,因此,这些承包土地成了王女士的负担。于是,村里帮其找了四户人家,其中的6亩由他们耕种。
此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而且承包地可以转租了,于是,王女士想把那6亩土地要回来。经过协商,3个村民返还了4亩土地,另一个村民叶某却死活不愿归还,村里多次做工作,总算还了一亩。无奈之下,王女士来到法庭,准备起诉村委会和叶某。
这样的案子过去从未碰到过。第二天,法庭庭长周小鸥亲自到村里了解情况,并实地查看了争议土地。村干部说,当初把承包土地移交给叶某时,并没有书面文件。叶某则称,当初村里说好是把土地分配给自己的,从未说过要返还,归还那一亩地已经是看在村委会的面子上了。
周小鸥做起了思想工作:“其他三户人家都还了,你的情况跟他们一样,这说明他们都认可当时只是暂时接收。王女士把承包土地借给你多年,你应该有所收获,现在政策变了,不但农业税免掉了,每亩还有千把元的租金可收,所以,你不愿意返还了,这可以理解。但你们两家原本关系不错,王女士一家母子三人生活不易,你应该认真考虑呀。当然,你把这些土地打理得很好,王家应该给补偿。”
这样一番合情合理的话,让叶某自知理亏,虽然心里不舍,还是答应把土地还给对方,王女士也爽快地拿出钱作了补偿。
[办案心得]
涉农案件大都事关村民利益,但从纯司法角度看,其中不少证据不全、法律关系不清,很难通过判决解决争议,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认真调查研究,然后作“个案定制”,根据具体案情寻找最适合的化解办法。
400亩茶园的签约与解约
今年年初,老杨再次参与鄞州某村委会400亩茶园的承包投标,由于去年收成比较好,因此,虽然最后获得的承包价比过去高了很多,老杨仍觉得很满意,马上就付清了承包费用。
但老杨和村委会都忽略了一个问题:招投标书里写明需对茶园进行改造,方可进行种植,但又未约定这个改造是由发包方还是承包方来做。由于改造费用很高,老杨和村委会都不肯让步,400亩茶园因此荒废了一个季度,损失至少在20万元以上。
村委会将老杨起诉至姜山法庭,要求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立案后,姜山法庭法官到村里做调解,但双方差距很大。
老杨说,他不愿意解除合同,如果村里能负责把茶园改造好,可以不计较第一季度的损失,但如果一定要解除合同,绝不会支付违约金。
村委会则表示,是老杨误解了招投标书的意思,茶园改造费用肯定要由承包人出,现在一个季度过去了,如果解除合同,村里需要重新找接手者,因此,必须付违约金,否则,村里损失太大了。
法官替双方作了分析:“老杨,你对茶园的感情我们理解,但如果村委会不同意承担改造费用,你不但不能种茶,还要损失承包费。拖一个季度,就多损失20万元。不如解除合同,把退回来的钱拿去投资别的项目。当然,此事并不完全是老杨的过错,村委会不宜主张过高的违约金。”
村干部说,这个事情涉及全体村民的利益,他们不敢做主。于是,法官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大家的意见。
半小时后,几十余名村民代表来了,法官详细介绍了解除茶园承包合同的调解方案,获得了村民的同意。最终,老杨与村委会达成协议:双方解除合同,村委会退还土地承包费,老杨向村委会支付违约金12万元。这起历时一个季度的棘手纠纷,只用了半天时间双方就握手言和。
[办案心得]
办理涉农案不但要讲公正、讲方法,有时还要讲时效。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在于,矛盾晚一天解决,损失就增加一点,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如果用判决方式结案,当事人就有可能上诉,这样,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会非常大。
调解书写明电线归属等细节
今年夏天,王先生拎着一袋水果到法庭找一位法官。他说,两年前他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打官司,法官花了很多心血解决了矛盾,今天路过法庭,就进来看看,表示感谢之情。
2011年11月,王先生与蒋大爷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双方约定蒋大爷将400平方米的房屋租给王先生办厂,租期三年。合同签订后,蒋大爷只交付了不到200平方米的房屋,剩余的要过一段时间再腾出来。但此后蒋大爷一直没有提供承诺的另外200多平方米的房屋。2012年7月,王先生起诉至姜山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全部租金并支付违约金。
这起纠纷看似普通,但处理起来非常复杂。王先生一定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是房子太小,设备都放不下,办厂的目的无法实现;蒋大爷却认为租房时王先生已经看到过房子,如果面积不够大可以自己扩建。经过法官的一番工作,蒋大爷同意解除合同,退回房租,但不愿支付违约金。接着,双方对装修及相关设施的归属、搬家时可能造成的损失又产生了不同的意见。
法官再次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份非常详细的调解协议,其中内容细化到电线的归属、搬迁时损害房屋墙体如何赔偿、水电费如何支付等细节。
[办案心得]
因为双方当事人都是比较注重细节的人,如果采用判决的方式,很多细枝末节不可能作为判决的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强制执行就有很大的难度。因此,调解协议必须考虑到各个环节,尽可能详细。记 者/董小军 通讯员/余 宁 王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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