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的买契之二。
花押、码子字、报升垦地
老地契上有花押、码子字、报升垦地三个知识点。
花押又称押字、画押,兴于宋,盛于元,故又称元押。与官印需要统一制式、统一管理不同,花押是一种私印,其印文通常是将使用人的名字写作草书,适当变化花纹样式而成。因为有极强烈的个人风格,自然难以摹仿,故而有防伪的效果。部分花押已不是一种文字,只作为个人专用记号。镇海老地契上见到的数例即为最好的证明。
在乾隆四十八年的老地契中,卖田人周绪林因为不识字,在名字后面直接画了个圈。这一现象也出现在地契其他人员的名字后面,凡是名字后面画个圈或是画着简单图案的,都是主人不识字。其后代笔的“桂廷”先生,则在名字后写上一个如同“应挺”两字连在一起的花押。
在宣统三年的老地契中,中人周兼珊的花押使用了“正大光明”四个字。其中,“正大光”三个字从上到下排列,“明”字则拆开来左右夹在这排字当中。这个花押可谓别具一格。卖田人白永椿的花押,则为“福寿”二字。他刻意拉长“福”字,将“寿”字生生地夹在了其中。这种写法,都是本人动过一番脑筋,别人很难一下子模仿的。
在其余几家地契中,花押的写法多种多样。总的来说,是一些夹字夹画、似是而非的字形。嘉庆十六年的老地契中,买卖双方和中人一共使用了五个花押,字连字、字叠字,故意写得半像不像。远看像个印章,近看只有“天晓得”了。说到底,花押是一种个人独创的图形签名,用简洁的图案方式来表明签署人的身份。
再来看看几张老地契中的码子字。所谓码子字,又被称为花数,是一种特殊的记数方法,盛行于中国明清两代,其出处来源可以追溯到同一时期苏州一带负责田地买卖和管理地主租务的账房所使用的记账符号。
乾隆四十八年老地契开头中,出现了两处码子字,一处是“十两五钱”的“钱”字,用类似“叉”字作替代。另一处是在其下的三个字,分别类似于“×”“《”和“上字加一横”。记者请教了能看懂码子字的文史老人,回答说,这代表478三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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