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于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的地契。
与老地契同时期的镇海历史事件
说完了地契,我们又通过《镇海县志》追溯了同时期的历史事件。
在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地契订立的同一年,宁波人童善长在上海创立了童涵春堂国药店。这家药店用药讲究、遵古炮制、品质优良,时至今日仍是上海的一家百年老店。
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地契订立的同一年,慈溪知县张洲久在镇海文溪(汶溪)立了一块石碑,高1.7米、宽0.8米。石碑上以正楷镌刻400多字,主要内容为疏浚文溪河(镇海中大河上游)的全过程。碑文最前面一段话:慈邑之东众山之水汇焉,是为文溪。或曰,其水清泻成文,故名;或曰,春秋时文种大夫故里。这成为“文种故里”考证的其中一份凭证。
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地契订立时,发生了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的事件。首都的战火虽然一时无法波及镇海,大清国的根基却产生了动摇。
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地契订立的这一年,镇海发生了不少事件。首先,百年名校镇海中学正式创建,当时它的名称为镇海县立中学堂,1912年改为镇海县立中学。
也是在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全国响应。镇海于11月6日宣告光复,成立军政支部,推举驻镇军标统张载阳为支部长。11月28日,撤销军政支部,公推刘崇照为民政长,管理全县行政。刘崇照在第二年即成为首任县知事。
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地契订立当年,镇海人陈雍琅等集资股金8万元,购置62千瓦柴油发电机组,在小西门外(今武宁广场北面)创办了镇海第一所电灯厂——镇海华明电灯厂,1922年停办。
民国三十八年(公元1949)地契订立时,新中国成立,镇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记者陈饰 通讯员何小平 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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