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吗,我知道你的这起事故是有问题的,如果你的车子到我这里来维修,我就守口如瓶,否则……”刚刚骗保成功的秦某心还未落定,突然接到这么一通电话,他慌透了。
“闻出”猫腻诈顾客
事情发生在去年1月底。这个电话是由一个姓陈的31岁宁波男打来的。
陈某开了家小小的汽车修理店,揽客拉生意倒是很顺手。
那日凌晨,陈某“嗅”到了一个消息:有一辆车损比较严重的事故车被拖到了他认识的一家停车场,他立即调用资源搜索事故车辆的信息,得到肇事司机的联系方式之后,他便打了开头那个电话。
其实,陈某并不能未卜先知,他只是想用这番话“诈一诈”对方,没想到竟然歪打正着。原来,当天凌晨1点多,秦某的朋友季某酒后驾驶着妻子名下的车子撞了路中央的建筑工地围挡,造成车辆侧翻。
明白酒驾后果的季某打电话给朋友秦某,让其冒充驾驶员顶替自己处理交通事故。出于朋友义气,秦某答应了。
本就心虚的秦某在接到陈某的电话后心里更慌了,他和季某一合计,觉得车子放在陈某处修理也没损失,再说陈某答应会帮他们办好理赔手续,便应允了下来。
骗保10万被一锅端
去年5月,车子修好了,10万多元的保险理赔款也顺利打入了季某妻子的账户。
正当3人皆大欢喜之际,事情又有了变数——保险公司向警方报案。原来,保险公司之前在找秦某调查时发现了疑点:事故发生的时间和秦某报警的时间间距很长,其间秦某和季某通话频繁,车主又是季某的妻子……
海曙法院审理后认为,季某、秦某、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
由于3人有自首情节,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退赔涉案赃款,最后季某、陈某和秦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季某并处罚金三万元,陈某和秦某并处罚金一万元。
昨天,站在被告席上的陈某懊恼万分,半晌憋出一句话:“我,我只是想‘诈’客户,拉点生意,结果把自己搞进去了……”□现代金报 通讯员 陶琪姜 马俊 记者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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