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死我了,还以为这15万元早就还给别人了。”电话里,钱先生不停地向丹东派出所民警俞昌富道谢。
钱是1月4日丢的。
郑先生是象山巨和东谷湖大酒店的副总,当天他正好值班。1月4日下午,接到酒店客房部员工的电话,称在一客房捡到整整一袋子钱。他连忙赶到客房查看,好家伙,保险箱里放着两叠现金,有成人手掌般高,一叠百元,一叠五十元,数了数,整整15万元。
丢了15万元,客人一定急疯了,郑先生立即到前台查询客人的身份信息,“1月1日入住,1月4日中午退房,只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联系电话。”郑先生只得求助辖区派出所民警俞昌富。
15万元的现金不是小东西,但客人却始终没有联系酒店。
“客人姓钱,是象山本地人。”从俞警官这,郑先生得到了客人的手机号码,可拨通后却得到了客人否认的回答,“他坚持说自己没有丢东西。”
无奈之下,郑先生只好再次求助俞警官,“俞警官,您再帮我查查,这位客人是什么人呀,该不会是什么不法分子吧。”
仔仔细细地询问了酒店员工,查看了所有的监控,再核实钱先生的身份信息,俞警官确认,这钱肯定是钱先生的,“再联系上后,他总算想起来了,比对了下细节,没错了。”
可是这会儿,钱先生正赶着上飞机,便写了张委托书,委托象山的朋友来取回钱。
从钱先生的朋友口中,俞警官和郑先生得知,这15万元钱是钱先生准备还给别人的,只是1月3日那天晚上喝多了,完全忘了15万元钱放在保险箱里,还以为自己早就还给别人了,直到俞警官打来电话,才想起来的。
幸好物归原主,俞警官的心也放下了,在这,他也想提醒各位市民,入住宾馆时除了实名登记,最好留个联系电话,万一遗失了财物,也方便酒店方尽早告知,物归原主。(现代金报 通讯员 胡黛虹 记者 陈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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