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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争夺房产 女子当众自曝曾是“小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1-13 07:30:06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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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在一起时,他还没有离婚。决定离婚后,他跟他前妻约定,房子一人一半,但如果谁能先拿出一半房款给对方,那么就可以取得房子的全部产权。”

“他离婚后,我跟他,还有他的前妻,一直住在一个屋檐下。为了结束这尴尬生活,我拿出了7.5万元给他前妻,帮他取得了另一半的产权。”

胡女士的所有说法,方先生不认可,但他考虑到毕竟两人有过感情生活,愿意补助一定数额的金钱。

在法院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由方先生一次性补偿胡女士10万元,胡女士将居住的房屋钥匙交付给方先生。

离婚4年后还被起诉

方先生本以为从此和胡女士相安无事了,可去年10月,胡女士又将他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他在10年前作出的房屋赠予协议有效。

胡女士认为2010年双方离婚时并没有处理该房产,因为距离他们约定的10年时间还没到。现在2014年了,方先生也该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屋过户给她了。

慈溪法院审理认为,2010年方先生和胡女士的离婚案件中,胡女士在开庭审理时的答辩意见、辩论意见中均提出了要求享有涉案房产,且在离婚协议中双方也就财产、补偿问题均达成了协议,调解笔录中亦未反映出双方就房产问题需另案解决,协议中交付涉案房屋钥匙的约定,明确了该房产问题已在该案中进行了处理。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胡女士不能以同一房屋再次主张相关权利。法院因此驳回了她的起诉。东南商报 记者胡珊通讯员徐嘉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