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须签订详细合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1-13 09:07:04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讯(东南商报 通讯员 葛荣国 记者 周雁)昨日,宁波市消保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二手车投诉136起,其中经营者隐瞒真实信息、欺骗消费者引发的消费纠纷有54起,约占总投诉量的40%。

记者昨日从市消保委了解到,二手车交易中欺骗消费者的投诉时有发生。比如经营者更改里程数;承诺不是进水车、事故车检测后发现却是;已报废车辆当正常车辆出售;公车当私家车销售;更有合同内注明非事故车事后发现是重大事故车;其他的如委托办按揭不成定金不给退,网上宣传与实际不符,购买后车辆小故障频出等引发纠纷也有多起。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车要做到“五注意”:

一要注意看证照。要到登记注册合法的二手车市场购买,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车辆真实技术状况和价值进行鉴定评估。

二要注意看手续。卖家必须提供完整的手续材料,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等。

三要注意看车况。选购时最好有专业人员陪同选购,仔细查验车辆状况,多注意看“角落”和细节。

四要注意签好买卖合同。购买二手车时不可只听经营者单方的口头介绍,要把经营者将车辆的描述和对车辆质量的承诺(比如提供质保期、承诺不是事故车、泡水车、车辆里程数真实性等)以及违约责任在合同上予以一一写明。另外,交易完成要及时向卖家索要相关证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变更。

五要注意保存好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凭证要求经营者赔偿,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到消保委等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