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宁波市学前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评估工作的通知》(甬政教督[2012]6号)精神,在乡镇(街道)申报、县(市)区初审推荐基础上,经材料审核和实地评估,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宁波市教育局拟同意北仑区白峰镇、鄞州区云龙镇、鄞州区章水镇、鄞州区集士港镇、鄞州区鄞江镇、慈溪市浒山街道、余姚市黄家埠镇、余姚市阳明街道、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宁海县越溪乡、象山县新桥乡、杭州湾新区庵东镇、镇海区澥浦镇等13个乡镇(街道)为宁波市第三批学前教育示范乡镇(街道),现予公示。公示期2015年1月17日至2015年1月23日。
监督举报电话:87191191 89186474
邮箱:fxw@nbedu.net.cn。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乡镇(街道)以下问题等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举报:
1.辖区内没有无证幼儿园。
2.辖区内幼儿园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其它需反映的重大问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宁波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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