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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下春节游却要补差价 订购在线旅游防低价诱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1-19 06:56:24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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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下春节游,却要补1700元差价

庄 豪 绘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余建文)春节在即,眼下多个在线旅游网站平台推出各种春节特价旅游产品,吸引消费者。春节游大卖的背景下,也容易产生纠纷。市民朱先生(化名)近日就为网拍旅游被要求补差价的事闹心。

下单付款成功,却被要求补差价

朱先生早就计划趁春节出门旅游一趟。前些天,他看中某在线旅游平台上一款标价为7999元的“台湾8天跟团游”产品,先放进了购物车里。1月14日,他发现这款产品的链接信息更新了,打开一看,价格下降到了6300元,很是优惠,立即拍下并付了款。

但后来咨询办理相关证件时,对方旅行社对他说,网上这个6300元价格标错了,这款产品他们一直卖7999元。朱先生要么退单,如果坚持要参团的话,必须补齐近1700元的差价。

这让朱先生很郁闷。事后,通过网站客服人员的协调,卖家同意优惠100元。但朱先生还是心塞:消费者既然已下单付款,卖家觉得不合适,要亏钱,想不做就不做,“消费者权益谁来保障?”

工作失误,不该让客户买单

记者为此咨询了浙江甬友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律师。林律师介绍,网站上发布、销售旅游产品,是一种邀约行为。消费者既然认可了产品的标价、线路等,下单付款,表明买卖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如果消费者所述情况为真,卖家以价格标错为由,要求消费者退单或补齐差价,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否则就是单方面违约,也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用低价吸引客户下单,再要求补差价,是不是有消费欺诈的嫌疑?合同是以诚信为基石,买卖双方都应遵守。

“价格标错,这个工作失误的代价不应该由消费者来买单。”市场监管部门的同志持同样的观点。消费者下单付款了,合同就该履行。产品价格标错,如果是网站的原因,卖家可以要求网站承担责任;如果是卖家自身原因,就要自己承担。总之,不能简单将损失转嫁给消费者。

市场监管部门人士表示,不论是传统商业销售还是在线营销,都要谨防价格欺诈。标的是低价,最后卖的是高价,倘若有证据证明是故意而为,并非偶然工作失误或系统出错,那就是欺诈行为了。按照《消法》相关规定,超过500元的,按3倍赔偿。消费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责权不清,在线旅游纠纷多

近年来,在线旅游发展迅猛,随之各种消费纠纷频发。近期,像携程网、途牛网、去哪儿网等这类在线旅游网站的“大鳄”也被曝出涉嫌消费侵权行为。有客户拍下特价旅游产品后,被网站以资源不足、系统错误等理由单方面修改价格,要求客户取消订单。

有旅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在线旅游平台上推出的特价产品,很多是用预售的方式圈钱包机,玩待价而沽的游戏。如旅行社能以更优的价格把舱位卖掉,就让预订了特价团的客人换日期,大不了退钱。

据报道,此前根据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监测,去年11月份该平台收到的73条有效投诉,近半数涉及在线旅游企业。服务质量、产品质量、旅游合同、售后服务是投诉的主要方面。

业内人士说,由于旅游电商存在涉及环节众多、责任相对模糊不清、尚未形成统一行业标准等问题,以至于许多消费者在通过在线平台购买旅游、出行产品后,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往往只能吃“哑巴亏”。在线旅游,有很多问题需要逐步规范。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