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张燕 通讯员应刘娜 周志华)“已取得正规的包车营运手续,但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这种车属于异地经营,也是违法的。”近日,鄞州区运管所邱隘运管站的执法人员在查获一辆客运包车时告诉当事人。
几天前,有群众举报反映一辆车牌号为吉D·23**2的大巴在鄞州区五乡镇四安村附近非法营运,扰乱正常的客运秩序。得知这一情况后,运管执法人员加强在该区域巡逻,但一直未发现该车。近日,执法人员通过分组检查,扩大巡查范围并延长巡查时间,终于将该违法车辆“绳之以法”。目前,该车当事人已接受运管部门的调查并按规定接受行政处罚。
经调查核实,这辆大巴车经常在连云港、徐州等地召集建筑工人,然后包车送往宁波做工程。尽管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且经营范围为省际、市际包车客运,但该车车籍所在地是吉林省辽源市。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62条第2款规定,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省际、市际客运包车的车籍所在地为车籍所在的地区,县际客运包车的车籍所在地为车籍所在的县。因此,该车因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构成相应违法。
执法人员同时告诉当事人,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不得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春运临近,运管部门表示将加大对客运市场的巡查力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同时提醒广大乘客选择在正规站点乘坐正规车辆返乡,自觉抵制春运期间非法揽客、组客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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