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陈铭)因为工作疏忽,致使场地上堆放的6万张毛竹片燃起熊熊大火,消防官兵足足扑救了5个小时才将明火扑灭。前天,两名过失人员分别被鄞州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悉,1月23日下午4时30分许,有群众报警,称位于潘火街道富强路与金谷中路交叉口的一处场地发生火灾,火势较为迅猛。
接警后,消防官兵立即赶到现场全力救火,至当晚9时30分许,明火基本被扑灭。此次火灾烧毁大量毛竹片等木料,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过调查,这起火灾纯属人祸。事发当天中午,27岁的四川籍司机赵某开车装着毛竹片,来该场地卸货。随后,场地看管人员、35岁的江西人曹某开始在场地里焚烧毛竹片废料,直至中午12时左右停止。当时,他把未烧完的毛竹片堆在一边,未用水浇灭。后来,因妻子身体不适,曹某陪妻子去医院看病。
下午4时左右,司机赵某又来该场地卸货,发现没有地方堆放,就把毛竹片卸在了曹某焚烧过的废料灰堆上。谁知他离开后,废料灰堆死灰复燃。等曹某下午4时多回到工地,堆放的毛竹片已经起火。
据老板蔡女士讲,此次被烧的足足有6万张毛竹片,损失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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