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发布消息,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下降1%,统一由原先的3%调整为2%,职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保持不变。
根据此次调整,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这次调整将惠及全市243万名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以职工按最低缴费基数2447元来算,职工比之前可以每月少缴0.5%,即每月少缴12.2元。调整后,职工钱少缴了,但职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保持不变。宁波晚报 罗湘波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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