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科教·卫生 正文

宁波失业保险费率下降1% 个人最低每月少缴12.2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1-30 09:52:42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昨天,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发布消息,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下降1%,统一由原先的3%调整为2%,职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保持不变。

根据此次调整,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这次调整将惠及全市243万名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以职工按最低缴费基数2447元来算,职工比之前可以每月少缴0.5%,即每月少缴12.2元。调整后,职工钱少缴了,但职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保持不变。宁波晚报 罗湘波 任社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