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2015年宁波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相比2014年除夕,今年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有所扩大,几乎涵盖了整个宁波市建成区。宁波市安监部门提醒,单位和个人如需购买烟花爆竹,应选择有合法资格的经营网点,不要贪图便宜而去无证摊贩处甚至网店购买。
禁放区主要有两块 车站码头敬老院也不能放
今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依旧划定“红蓝线”,即禁止区域和限制区域。
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两处。其中,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公路、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跑道两端各2公里,两侧各1公里的区域,即鄞州区古林镇的俞家村、施家村、鹅颈村、葑水港村、戴家村;鄞州区石碶街道的栎社村、汪家村、后仓村、黄隘村。
此外,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等地依旧是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限放区域扩大 新增鄞州部分及高新区
那么,市民可以在哪些地方燃放以及销售烟花爆竹呢?记者了解到,今年与2014年相比,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有所增加。新增加了鄞州建成区部分以及高新区行政区域。
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海曙区、江东区及高新区行政区域;江北区的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甬江街道;江北区庄桥街道部分区域。具体范围:北至原火车北站货运线,南至姚江,西至江北大道,东至丽江东路李碶渡段围成的区域;鄞州区部分区域。具体范围:鄞州大道以北,福庆南路以西,奉化江以东及与海曙区、江东区相连区域以南围成区域。
烟花销售点减少一半 燃放时间:2月16日至3月6日
宁波市中心城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在2015年2月16日至3月6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十六)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在此期间遇到空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今年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立门槛提高,诸如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因此宁波中心城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相比去年减少了50%左右。
市民如遇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可拨打市公安局公布的举报电话:海曙区81987110、江东区87711110、江北区87679370、鄞州区88155093、高新区87900110。
目前我市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商有17家,这些批发单位向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配送烟花爆竹的时间为今年2月13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五)开始,不得提前配送。
十部门联合倡议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燃放开门炮、关门炮
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建设文明城市,让大家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由宁波市文明办、宁波市直机关党委工委、宁波市综合办等10个部门联合倡议:
1.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头过清新、清洁、清廉年。
2.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明单位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开业炮”、“关门炮”、“竣工炮”等。同时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并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5.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
市民朋友们,宁波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以实际行动为宁波城市的优美贡献自己的力量,使宁波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据现代金报、宁波日报、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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