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宁波中心城区2月16日至3月6日可放烟花爆竹

大气重污染橙、红预警时禁止燃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1-31 07:34:57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昨天,我市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2月16日至3月6日(农历腊月廿八至正月十六),可燃放天数与去年相同,仍为19天,不同的是,今年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区域新增了高新区,鄞州区也扩大了限放烟花爆竹的范围。

  限放区基本囊括中心城区

  新增高新区,鄞州区限放范围扩大

  今年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与去年相同,仍然是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公路、北至慈城镇环湖路);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跑道两端各2公里,两侧各1公里的区域。

  此外,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还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

  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的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甬江街道;江北区庄桥街道部分区域,包括北至原火车北站货运线,南至姚江,西至江北大道,东至丽江东路李碶渡段围成的区域;高新区行政区域。

  今年,鄞州区的限放范围比去年有所扩大,为鄞州大道以北,福庆南路以西,奉化江以东及与海曙区、江东区相连区域以南围成区域。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禁放区域同往年相比没有变化,但限放区域范围扩大了,基本囊括了整个中心城区。今年限放区新增了高新区,以及鄞州部分建成区。”

  中心城区今年可燃放19天

  大气重污染橙、红预警时禁止燃放

  昨天的会上公布,宁波市中心城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在2月16日至3月6日(农历腊月廿八至正月十六)经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批发单位向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配送烟花爆竹的起始时间为2月13日,不得提前配送。季节性零售经营有效期满后,批发单位应在3月9日前将负责配送的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统一回收或代为保管。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在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当遇到大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另据市安监局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中心城区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的19天里,全市共批发销售烟花爆竹79967箱,同比减少44.87%,其中中心城区批发销售18531箱,同比减少65%。□宁波晚报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沈㑇

  十部门联合倡议

  今年春节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集中燃放会导致空气、噪声污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2014年的除夕至正月初一,也是我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阶段,我市出现了两大空气质量重污染时段,分别是除夕的20时至21时和正月初一零时至1时,局部地区空气质量达到六级严重污染。尤其是去年正月初一1时,18个监测点位中有12个达到重度污染以上状态,宁海跃龙站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首要污染物PM2.5为548微克/立方米,指数“爆表”。

  烟花爆竹如燃放不当,则会引起火灾和人身伤害。据消防部门和全市卫生系统18家监测医院统计,去年,全市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6起,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因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28起。

  为此,昨天的会议现场,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等10部门联合倡议,为了确保市民度过一个环保、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向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发出倡议,今年春节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过清新、清洁的新年。

  㑇㑇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