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蒋森 通讯员圆圆)晚上骑车驶入尚未开通的路段,翻车摔了跤,多处受伤还断了8颗牙。2月11日下午,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案,受伤的洪先生将修路的建筑公司告上法院。
来自四川的洪先生与妻子在镇海金属园区某公司上班,暂住镇海俞范村,每天上下班骑电动车都要绕行一段路。去年初,镇海俞范至金属园区的公路新建,洪先生心想该公路建成后,上下班就会方便很多。
去年9月某天,洪先生骑电动车带着妻子下班回家,路上发现平时封闭的镇海金属园区至俞范新建公路的路障被搬开了一个缺口,虽然天色已晚路上没有灯光,洪先生还是冒险骑了进去。
可是没骑多远,洪先生就连人带车摔进一个窨井里。这一跤摔得洪先生头部外伤、鼻骨骨折,牙齿断了8颗,其妻子头部、肩膀也受了伤。后经鉴定,洪先生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区交警部门找到公路的建设者镇海某建设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大呼冤枉,称该公路一直在全封闭状态下施工,洪先生出事当天刚好竣工验收,准备过些天就交付使用,公路路障可能是当天搞竣工仪式时临时搬开,至于窨井盖可能是小偷盗走的。
区交警部门认为,镇海某建设公司在已竣工的道路上未设置告示牌、灯光等警示标志、路上窨井未盖;洪先生骑电动车违法带人,并进入未实际开通的公路,因此认定该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
上月初,洪先生与妻子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镇海某建设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18万余元。
2月11日下午,经法院主持调解,镇海某建设公司同意赔偿洪先生及其妻子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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