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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4月初报名 非宁波籍考生报考有要求
市教育局昨日发布2015年中考中招政策,学业考试报名时间原则上在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自定。
2015年学业考试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宁波市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宁波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其他在甬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波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波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条件的学生,2015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
不符合报考我市高中段学校条件的学生允许借考,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成绩。
未取得就读地电子学籍的宁波户籍初中毕业生,一律回到电子学籍所在的初中学校报考。
市教育局发“家长书”确保孩子取得电子学籍
本报讯(记者成良田通讯员陆灵刚)昨天,市教育局特别写了封《给全市初三学生家长的信》,提醒广大家长确保孩子取得电子学籍,因为按我省电子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就不能参加高中段学业考试。
市教育局表示,家长一定要了解当地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在准备报考跨市、县(市、区)学校时(包括各类国际合作项目),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文件,以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学业考试,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而据介绍,学生初中阶段后,进入国际合作项目就学的,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否则就不可能取得义务教育合格证书。(宁波晚报 记者成良田通讯员陆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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