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王颖 孙巍栋)王先生日前到慈溪法院浒山法庭要求起诉立案,与往常不同的是,工作人员在接收材料后,没有要求其等待立案审查通知,而是直接予以登记立案。据悉,为破解立案难题,慈溪法院开始试水民事诉讼立案登记制。
据介绍,为了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慈溪法院试水立案登记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的,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鉴于目前处于立案审查制与立案登记制的磨合期,一方面对前来起诉的当事人不再像以往那样需要经过审查才予以立案;另一方面,对于之前接收的尚在审查期限内的起诉材料,也要加快立案。”慈溪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据统计,在立案登记制推动的第一天,仅慈溪法院浒山法庭就受理案件31件,较以往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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