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江交警中队
根据宁波市养犬条例,遛狗时主人要牵着绳子,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才可以出来遛狗。这次,有只狗单独乱跑,闯祸了。
通讯员 周微杰 记者 诸芸
3月9日傍晚,徐大姐下班买完菜骑电动车回家,经过官池路悬慈大桥路口时,一条黄色小狗蹿了出来,“砰”一下撞到电动车上,她来不及反应,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
小狗飞快站起来,往远处逃去。
徐大姐气不过,忍痛爬了起来,连掉落的菜也来不及捡,就开始追惹事的那条黄色小狗。
她认为跟着小狗,就能找到狗主人,讨一个说法。
小狗跑得很快,穿进80米开外的一条弄堂。徐大姐跟了进去。果然,她看到小狗跑进一家杂货铺。
杂货铺老板弯腰拍拍小狗的脑袋,徐大姐认定他就是小狗的主人。
“他养的狗害得我摔倒受伤,就得赔偿。”徐大姐说。
但杂货铺老板严师傅不认同,他觉得徐大姐自己骑车肯定没注意,不然不会和狗相撞。
徐大姐报了警。鄞江交警受理这个案子,双方约在昨天上午协商解决。
严师傅家的这条小狗已经养了十年,自打他开杂货铺就开始养了。严师傅每天守在铺子里,只能让小狗自己出去溜达放放风。
最后,在鄞江交警中队事故调解员的调解下,严先生同意赔付徐大姐医药费、误工费及车损费共计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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