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数次耐心调解后,一场意外致伤纠纷在黄避岙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双方终于在春节前达成协议,度过了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去年7月5日,蒋某在房东孙某家浇筑屋顶钢筋水泥面的过程中,由于木工搭建的木柱不够牢固,从屋顶摔下,肋骨骨折。在休养了3个月之后,蒋某与孙某私下调停,无果。于是在去年年底,蒋某来到黄避岙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该乡调委会工作人员在受理此案后,立刻联系孙某所在村的村书记和主任,了解相关情况,并在今年年初将双方当事人召集至乡调解室进行调解。蒋某认为自己好端端就飞来横祸,钱没赚不说,身体还不知道会不会有后遗症,要求孙某赔偿2.8万元。孙某承认蒋某摔伤是事实,但他也提出一个疑问:蒋某发现肋骨骨折是其在第三次去医院拍片的时候才查出来的,不能排除是后来其他意外造成的。而且,孙某认为蒋某提出的2.8万元赔偿金额过高,最多只能赔1万元。而蒋某则反驳,自己一直在家休养,也没外出干活,不可能为了赔偿费致肋骨骨折。双方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就此僵持。调解员见此情况,建议双方缓和下情绪,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没有必要为了把双方的关系搞得这么僵,建议双方各自回去好好考虑下。
五天后,调解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及村主任、治保干部一起对此纠纷进行调解。在调解之前乡调解员已经联系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村主任和治保干部,让他们去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前期的工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各让一步,蒋某将赔偿金额降低到2万元,孙某愿意赔偿1.3万元。调解员见双方各有退步,便继续对双方当事人再做工作。调解员让孙某先回去,由村干部去做她的思想工作,并单独找蒋某谈话,希望他在能接受的范围内再退让一步,蒋某表示愿意回去再考虑考虑。
终于,在调解员和村干部的多次努力下,2月5日,双方达成共识:孙某赔偿蒋某1.8万元,并当场签订协议,这起邻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 黄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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