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30多岁,在宁波工作。
他在一个QQ群认识了宁海小伙,小伙的昵称有些女性化,叫“小珊”,一下引起了他的注意。
两人聊得很投机,一边聊还一边开着视频。聊天过程中,万某得知“小珊”刚买了一部iPhone,就萌生了一个念头。
万某坐车从宁波赶到宁海,在汽车总站附近一家宾馆开了间房,发短信让“小珊”过来。“小珊”欣然赴约。
在宾馆房间碰面后,万某提出“小珊”身上有股味道,建议他先去洗个澡。 “小珊”有些不好意思,照做,随身衣物都放在卫生间外。
等他洗完澡出来,却发现万某已不见人影,自己崭新的iPhone也不翼而飞,这才知道被设了局。他随后登录QQ,发现已被万某“拉黑”。
无奈之下,“小珊”只能报了警。
此前,万某因为在海曙犯下类似案子被抓,去年10月被海曙法院判拘役5个月,最近刚刑满释放。这次他又被宁海警方抓获归案。
经鉴定,万某盗窃的那部手机价值4200余元,已达盗窃罪标准。
昨天,宁海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万某提起公诉。(通讯员杨杨梅群记者蒋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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