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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朋友圈里卖起香烟 被判非法经营罪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4-03 08:35:05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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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 黄金 通讯员 陈文铮) 小卖部老板看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卖服装,受此启发,想通过朋友圈卖烟赚一笔,还以为这样不会被有关部门注意,没想到最终还是被抓了。昨天,老板因非法经营被判刑。

殷某今年31岁,经营着一家小卖部。一次偶然的机会,殷某在QQ群看到有人在招香烟销售代理,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方法。殷某知道在没有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买卖烟草是违法的,他就想到微信朋友圈里,常会看到有人在卖衣服,交易可以直接通过支付宝转账完成。这个交易不像淘宝网店那样会被监控,殷某觉得自己找到门好生意,立即开始行动。

2014年6月起,殷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高某(另案处理)等人处购入牡丹、黄金叶、芙蓉王、南京等品牌的卷烟,并将上述卷烟通过朋友圈推销的手段,销售给他人,共销售得款5.5万元。据高某交代,因为自己了解到有人在淘宝上卖香烟被抓,所以不敢把买卖放到台面上,而是直接通过支付宝与殷某进行交易。

2014年10月27日,余姚市烟草局工作人员在殷某的小卖部仓库内查获共计1万元的各种品牌卷烟。经鉴定,卷烟中有部分为真品,但也有一部分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

昨天,余姚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判决殷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