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周秉 通讯员吴旻)本意是去书店给孩子买书,谁知一念之差犯了罪。两天后,因心有不安,迷途知返,主动到区公安机关自首。3月31日,男子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陈某今年38岁,来镇海打工已有几个年头。3月末的一个周末,天气晴朗,陈某带着儿子到新华书店买书。在结完账准备离去时,他看到收银台上放着一只棕色真皮皮夹,皮夹主人王某正转过头和朋友聊得热乎。
“皮夹鼓鼓的,肯定有不少钱,何不顺手牵羊呢?”陈某一时起了贪念,趁人不注意,他用买好的书盖住皮夹,将皮夹和书一起拿走,并迅速离开了书店。
失主王某在发现钱包丢失后立即报了警。
回家后,陈某翻看皮夹,发现里面有现金2900元、身份证一张和一些发票。从未偷过东西的他,一直心有不安。两天后,他主动来到区公安机关自首。他后悔不已,虽然自己家里条件并不宽裕,也不该见到别人的钱包起了贼心。本想给刚上学的孩子树立一个好学的好榜样,谁知道,一念之差犯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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