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北仑 正文

为筹孩子学费竟偷盗 让人同情法律却不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4-03 11:09:20   稿源: 北仑新闻网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北仑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鑫辰)4月2日中午,民警巡逻至北仑港区某堆场时,远远望见一位中年妇女肩上扛着一袋东西,步履蹒跚地在堆场旁的马路上走着。巡逻民警上前,准备盘问检查。不料,那妇女竟丢下东西扭头就跑。见此情况,民警立即进行追捕。经盘问,妇女当场承认了其盗窃堆场财物的行为。

那妇女姓梁,她和其丈夫都是文盲,以收废品为业。梁某实施盗窃是为了筹集孩子的学费。孩子考入大学后,梁某面对着高昂的学费,万般无奈下才出此下策。她再三地请求民警不要这件事告诉她的孩子。得知事件的经过,民警非常同情梁某。可是法不容情,只要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就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法理之外还有人情,民警根据梁某认罪态度良好以及盗窃财物数额大小,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对梁某酌情处理,最终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