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孙波 周国亮)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公安机关继续深化“阳光执法”工作,全面推进警务公开,去年年初至今共办理公开处理行政案件近1500起,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据悉,我市公安机关“阳光执法”工作于2012年正式启动,并为此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阳光执法工作推进方案》。其中,我市公安机关以“网上办事大厅”为主要对外平台,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市公安局已完成了向全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办案、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审批)等四大领域的16个项目,并增加了娱乐场所管理、消防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公开内容。
市公安局还依托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开设“阳光执法”专栏,纳入82大项161小项办事服务事项统一对外公开,实现了公安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项目以及特色性项目的“一站式、互动式、在线式”办理。
市公安局针对以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通过互联网平台和窗口平台等多种方式,就“阳光执法”工作向全市人民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汇总。同时结合“阳光执法”体系建设,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回应群众重点关注、呼声强烈的问题。
多次蝉联“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宁海县公安局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市前列。在宁海,碰到类似“这人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问题,一个人拍不了板。因为宁海很早就建立了《案件集体会商制度》,并成立了案件集体会商工作委员会,对实践中碰到的重大、疑难、复杂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等案件实行案件集体会商。
比如,4月3日深夜,宁海王某、钱某相约到梅林街道某村庄附近的山上打猎。结果,王某误将钱某当作猎物瞄准开了一枪致其死亡。
“我认为,办理取保候审还是可行的。”“我觉得不太合适,原因如下……”针对此案,几名局领导齐聚会议室,大家讨论的焦点是:对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否能采用取保候审。几经讨论,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取得了法律和社会的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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