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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一企业安全事故受重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5-20 07:22:50   稿源: 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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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东南商报记者 朱麟华 通讯员 沈㑇)今年1月份,鄞州区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造成两名工人死亡。事发后,鄞州区安监部门经调查分别对这起事故的两个责任方做出了42.5万元和35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我市最大额度的处罚。

1月6日中午11点40分左右,宁波市鄞州区一家物资公司钢管堆放仓库内,电动单梁起重机起吊槽型钢材的过程中,槽型钢材砸中两名操作工的胸腹部,导致两人严重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对死亡2人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可处15万元到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