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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代理家长 余姚法院温情帮扶失足少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5-27 07:14:30   稿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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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冯小平 余姚记者站谢敏军 通讯员卢文静)环绕的圆桌,怒放的花卉,柔和的灯光,还有“家长”相伴……余姚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以一种充满温情的形式,给未成年被告营造出别样的庭审氛围,以帮助他们和其他孩子一样拥有美好的明天。

去年3月,16岁的高三女孩小毛意气用事,叫上一帮小伙伴围殴一名同学,后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检察部门起诉,并被羁押。眼看就要高考了,这可急坏了小毛母亲,她多次找法官,希望能让女儿参加高考。

庭审在圆桌前举行,周围坐着身穿便服的法官、公诉人、被告、辩护人和被告家人等,十分温馨。经过教育,考虑到小毛态度好又是在校生,法院最终判处她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走出法院大门时,法官特地叮嘱小毛:“相信你是个好孩子。一次错不代表以后都错,希望你专心备考,通过高考来证明自己。”面对父母亲期盼的眼神、面对法官的语重心长,小毛深深表达了悔意。高考后,法官接到了小毛母亲的电话,获知女孩考出了好成绩并已被某高校录取。

据了解,“圆桌审判”这种形式经前一阶段试行后,已于今年3月起进入常态化。

黄宁幸是余姚法院未成年综合审判庭庭长。他说有些未成年被告的父母由于身处异地、早逝等原因,开庭时不能出席,这对孩子的心理打击是致命的。为了保护这些脆弱的心灵,余姚法院从去年1月起设立了“代理家长”制,借用团市委、关工委力量,在被告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为其指派一位“家长”出庭参加诉讼。

前不久,17岁的小张因盗窃罪被起诉。开庭前,承办此案的王法官与他交谈获悉,小张是去年和老乡离开贵州老家来余姚打工的,父母去了外地,小张也联系不上他们。打工期间由于交友不慎,小张与他人一起盗窃时被抓。了解情况后,王法官与余姚团市委联系,由团市委指派一名教师作为小张的“家长”出庭。

“家长”凭借自己的工作经验,在庭审前与小张多次聊天谈心,疏导他紧张、恐惧的情绪,帮助其认识自己的错误。最后,法庭考虑到小张认罪态度好等因素,对他从轻判决。

据了解,今年以来,参与庭审的代理家长已有20多人次,这些“家长”的出现,让每个误入歧途的孩子感受到来自“家人”的关怀。“未成年人可塑性强,做好未成年犯人的教育和挽救工作是我们的重要工作。根据每个未成年犯人的特点,为他们量身定做帮教计划,让他们重返校园、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黄宁幸庭长说。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