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一早,江北区白沙街道人大代表中心组全体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位于洪塘街道的河滩浦河、洋市中心河等部分流域进行视察监督,对河流的疏浚、污染源整治、保洁、清障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谢 芸 摄)
在今年2月底的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赵永清等17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的议案,大会主席团把这件议案交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办理。4月下旬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内司委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采纳了内司委提出的“目前立法的条件基本成熟,将制定《宁波市职业技能条例》列入今年立法项目,争取尽快出台该条例”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何乐君认为,当年代表议案所提立法事项当年就被列入立法项目,这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勇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列入今年常委会立法项目,充分体现了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尊重和对代表议案的重视。
职业技能水平关乎经济转型升级成败
经济转型升级有多种实现途径,譬如在产业发展上逐步摆脱传统产业主导,继而转向大力发展建立在新技术基础上的新兴产业;又如通过现代技术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换代……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方式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产业发展最基础的一线工人都是必不可少的,一线工人的职业技能水平与一家企业的生产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从一个区域来说,工人的职业技能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经济转型升级的成败。
赵永清等市人大代表在调研中发现,对于职工保持和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如此重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在现实中却得不到应有重视。而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与法律法规的缺失有着必然联系。据内司委调查,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的法律要求,只散见于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职业教育法和工会法等法律中,有关规定过于原则,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导致政府相关部门职责不清、组织监管不到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面临制度不完善、质量不高、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因此,代表们建议我市率先探索制订一件具有宁波特色的专门法规,保障地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加快地方立法迫在眉睫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适应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新形势的要求,在引导和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并摸索了一些具有宁波特色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但代表们在调研中发现,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仍然面临制度不完善、质量不高、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而且职业技能培训既缺乏统一规划,又没有统一的培训标准和要求,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培训内容与社会的实际需求相脱节,培训专业与劳动者多样性、多层次的需求有较大差距,导致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
代表们在这件议案中指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职业技能培训的健康发展,影响了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亟须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和解决。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将这件代表议案交由市人大内司委负责办理。市人大内司委在该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认为,通过地方立法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的发展,不仅符合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新要求,而且对于建立健全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理顺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市场,培育培训产业发展,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的稳定就业,推动我市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立法的条件基本成熟,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宁波市职业技能条例》列入今年立法项目,争取尽快出台该条例。
4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一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落到实处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早在2005年,中共中央就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还作出了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决定,努力夯实代表工作基础。而及时充分吸纳人大代表各种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这是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具体体现,市人大常委会及时采纳代表议案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市人大代表赵永清以法制委委员的身份参加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到自己领衔提出的议案被采纳并列入今年的立法制定项目后,他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表示今后一定更加努力,积极履职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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