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股市一片形势大好,股民们都乐死了。宁波的老李却高兴不起来。为了1.5万的物业费,他被告上法院,开庭时关机了两个小时,没有及时把一只本来大涨却突然爆跌的股票抛售掉,一下损失了好几十万。
老李四十来岁,在镇海住着一栋大别墅。从2012年3月到今年2月份,他因为不满房子漏水、台阶沉降等质量问题,一直不肯付物业管理费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费近1.5万元。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给老李发了好几次缴纳物业管理费通知书。老李觉得,房子质量有问题,物业服务也不到位,坚决不付钱。
物业管理公司无奈,只好把李老板告上了法院。
镇海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先征求老李意见,能否调解。老李拒绝,法院只能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当天,法官一声“现宣布法庭纪律,请当事人将手机关闭,以保证庭审秩序”,老李乖乖关机。
早上9点开始一直到中午11点半,庭审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双方辩得挺激烈。最终,法院判决,老李要支付拖欠物业公司的费用近1.5万元。
法官以为,这个案子到这里也就结束了,谁知道过了几天,老李来签字时,一脸沮丧。
官司输了,也不至于反应这么大吧?法官狐疑着问老李怎么了,还跟他讲法律条例,判他支付物业费是有法可依有理可据的。
“哎呀一万五算什么,我因为这场官司,足足损失了好几十万啊!”老李懊恼地一甩头,“真是想到就肉痛,话都不想说了啦!”
法官有点懵,这不才判了1.5万元,怎么就损失几十万元呢?
这一问才知道,原来老李是个老股民,最近股市大涨,他也投了不少钱在里面。开庭那天早上,因为关机,他没法用手机查看股市行情,结果就错过了一次买卖的机会。这一来,本来大涨的一只股票突然暴跌,他一下子亏了几十万。
“早知道,我拖这一万五干什么呀!跟股票一比,不就是笔小钱么?”老李摆摆手,不想再说。
拿到判决书后,老李也没要上诉,很快就经过银行转账向法院缴纳了1.5万元物业费。
通讯员 巍子
记者 邵巧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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