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夫妻关系的纽带,但处理得不好,也容易成为夫妻感情的“终结者”。
昨天,江东法院审结的两个离婚案都跟“要孩子”有关。一对夫妻因为妻子太想要孩子,丈夫感到被冷落了而要求离婚,另一对夫妻好不容易通过人工授精有了孩子,却因为抚养中的种种琐事发生矛盾,最后离了,让人挺惋惜的。
要孩子和过日子哪个重要?
第一对夫妻丈夫姓张,妻子姓李,两人结婚6年,都已经奔四了,经济条件也不错,只是李女士一直怀不上。
张先生倒还好,对此并没有过多怨言,只是他母亲盼着能抱孙子,眼见儿媳一直没动静,也使了很多方法。李女士也渴望怀孕,在婆婆的指引下吃素、做瑜伽……全身心地投入到备孕中,甚至经常到外地求药,进而忽略了身边的张先生。
见妻子经常不在家,张先生不高兴了,认为李女士“外面有人了”,多次为此和妻子争执。李女士对此却一笑置之,总是简单地说:“你妈也知道的!”
几次三番下来,张先生忍无可忍,诉诸江东法院,要求离婚。
小两口没什么大矛盾,经法院调解,张先生撤回了起诉,但他再三叮嘱妻子,以后要以过好日子为主。
法官说,这起案子中,并没有太复杂的法律关系,更多的是人情伦理。孩子固然是血脉的传承,但生活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如果为了“要孩子”而忽略了“过日子”,那是本末倒置了。
人工授精的孩子不是“亲生的”?
相较于张先生夫妇,何先生和林小姐“要孩子”的过程更纠结一些。
两人都30岁出头,结婚4年多,因为何先生有家族遗传病史,两口子结婚头两年一直没敢要孩子。
时间长了,林小姐非常羡慕有孩子的家庭,两人经过商量,决定人工授精。不久,林小姐经过手术,成功怀孕。
孩子生下来后,吃喝拉撒各种琐事扑面而来,夫妻俩为此不断地发生矛盾,连婆媳关系也变得很糟。虽然当初人工授精是何先生同意的,可在频繁争吵中,孩子“不是亲生”的,越来越成为他心头的一根刺,吵着吵着他就忍不住说出最伤人的话。
林小姐非常疼爱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受不了何先生的冷言冷语,时间长了,两人都觉得婚姻没法继续下去了。
今年3月,何先生起诉到法院离婚,而且他认为孩子既然不是自己亲生的,他也不需要付抚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该孩子虽不拥有何先生生物学意义上的遗传细胞,但属于何先生与林小姐的婚生子。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婚生子女有要求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最终,江东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何先生应该每月支付林小姐抚养费1000元。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东南商报 记者胡珊通讯员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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