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裕良(资料图)
方永权(资料图)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周琼 通讯员屠春技)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昨日发布的信息,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许裕良,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方永权,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
据通报,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许裕良,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方永权两人,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网上公开资料显示,许裕良出生于1958年11月,浙江慈溪人,中央党校函院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部队转业后,许裕良进入宁波市委办公厅工作,长期从事信息工作。此后担任过江北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05年5月起,许裕良任宁波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分管信息宣传、行政后勤、组织人事、党群等工作。
方永权是在2012年4月18日,赴“开投”集团担任副总经理,同时,还担任宁波华生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相关资料显示,“华生国际”是“宁波开投”旗下全资子公司“开投置业”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国有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3亿元。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方永权还担任多家酒店的法人代表。这些企业分别为:宁波凯利大酒店有限公司、宁波新晶都酒店有限公司、宁波钱湖宾馆有限公司、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方永权担任法人代表的五家企业总注册资本达15.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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