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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镇海公租房申报条件放宽 7月1日起可申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6-29 10:13:37   稿源: 镇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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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闻网讯(记者刘思妤  通讯员乐思思)2015年镇海区公租房申报工作将开始,与往年相比,今年公租房的申报时间、条件等有所变化,有意向申报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请看过来。

今年7月开始,公租房申报时间改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日至15日。今年第三季度公租房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本季度将提供位于蛟川街道古塘阳光小区的10套公租房给优秀外来务工人员。

今年申报条件有所放宽,除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荣誉称号的朋友可以继续申报,拥有区公安分局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连续在镇海区居住证件在有效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经区流管办认定,也可凭借本人综合积分申报,最后按积分高低确定承租资格。申评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在7月10日之前拿综合积分确认单到区流管办认定。

另外,区流管办提醒外来务工人员,申报时需备齐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件、租房合同以及家庭人口现住房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根据《镇海区流动人员综合积分申评计分标准》,可以申评加分所需要的计分材料;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可在我区6个点办理综合积分申评手续,分别是澥浦镇行政服务大厅、九龙湖镇派出所、招宝山街道行政服务大厅、蛟川街道金丰紫园大楼服务大厅、骆驼派出所、庄市街道行政服务大厅,也可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编辑:杨东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