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于珊婉)去年6月,宁海的葛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可以为其办理贷款。条件是到该银行办理一张储蓄卡并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即可直接把贷款打到该卡里。葛某照做了,没想到一步步被引入陷阱。
随后,工作人员称要和银行对接,要求葛某告知手机银行的登录密码。他心想卡里也没钱,就说出了密码。没多久,对方发来一条短信,要求葛某下载一个数字证书,手机银行才能正常运转。葛某也照做了。殊不知,这个数字证书其实是恶意软件。
几天后,工作人员又要求葛某再去该银行办一张卡,并存入一定金额,以证明其有还款能力。葛某觉得只要办出的第二张卡在自己手里,应该安全,遂往卡里存入8万元。谁知刚存入不久,心里隐隐不安的他一查账户,发现钱已不翼而飞。一问银行,才得知这笔钱已被人通过手机银行转走。葛某随即报案。
自己并未开通第二张卡的手机银行,为何钱会通过手机银行被转走?葛某认为银行也有责任,遂告至宁海法院,要求返还存款。
对此,银行方表示:“我们查询后发现,葛某第二张银行卡是通过登录其手机银行APP,以追加方式开通的手机银行服务。且开通过程中,输入的手机银行密码、银行卡密码均正确,银行系统也向葛某手机发送了短信提醒,因此不存在过错。”而葛某称他没收到过银行发来的短信。
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登录手机银行,追加开通其他银行卡的手机银行服务,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而葛某先前将手机银行密码、银行卡密码泄露给他人,为他人追加开通第二张卡的手机银行业务、办理转账等提供了便利。他称未收到短信提醒,很可能是手机上假的数字证书这一恶意软件所致。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请。
葛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前天,宁波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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