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出生的小张和男友在鄞州一家工厂上班,男友姓谭,比她大7岁,江西人,两人暂住茅山。前天晚上,朋友喊小张和谭某去姜山镇一家KTV喝酒。
小张是自己开车去的,她到的时候男友已经喝上了,因为开了车,小张并没有喝酒。
晚上十点多,小张拉着男友从KTV出来。男友谭某执意要骑摩托车回家。小张连忙劝阻,“把车停在这里不要动了,坐我车回去。”
没想到男友愣是不肯,两人还为此吵了一架。男友一意孤行,小张只好妥协,“那好吧,我在前面开车,你在后面跟着我,路上小心点。”
两人一前一后从KTV出发,当行驶至童南路与宁西线路口时,此时是红灯,小张将车停住,就在这时,车后方传来“砰”一声巨响,原来是男友骑摩托车追尾自己的车子。
小张下车查看,只见男友倒在地上,面部多处受伤,小张连忙报警求助。姜山交警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将谭某送到医院并进行抽血酒精测试,结果为129mg/100ml,谭某醉酒驾驶摩托车。
这起事故中,谭某要承担全部责任,而对于谭某的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中队民警将会对其进一步处理。
现代金报 通讯员 陈杰 记者 方磊 实习生 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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