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受害消费者在慈溪宝恒4S店前“讨债”。
沈某给消费者出具的收款证明。
昨天中午,慈溪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说,慈溪宝恒4S店卷款跑路的副总沈某已被抓获归案。
据慈溪警方通报,6月26日下午,慈溪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慈溪宝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副总沈某(男,1972年1月出生,浙江慈溪人),向客户收取购车款后卷款潜逃。
7月14日下午15时,追逃民警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将沈某抓获。目前,警方正将沈某押解回慈溪。
记者随后从慈溪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沈某还在押解回宁波的途中,具体案情还不清楚,对沈某涉嫌的罪名还没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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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付了款却提不了车
慈溪宝恒4S店位于慈溪市横河镇杨梅大道北路333号。据店方横幅广告称是慈溪、余姚地区首家宝马车授权经销商,还曾号称全国销量排名第三、宁波地区销量第一的宝马4S店。
今年5月,余姚的龚女士在这家店里购买了一辆宝马528Li型车,并分别在5月31日与6月1日,共支付了44.7万元的全额车款。当时,公司的经办人就是沈某,购车款也是打进了沈某的个人账户。
按照龚女士的说法,沈某是公司的副总,还是股东,再加上签合同时,对方直接在合同上写上了全款已清的字样,还盖了公司的公章,她心里也没有任何的顾虑。至于钱打进沈某的个人账户,是因为沈某给他们优惠了1万元,说是这个优惠不好做账,钱不能打到公司账户里,要龚女士把钱打到他的个人账户。
但接下来的事让龚女士始料未及。本来合同明确约定6月13日前交车,却迟迟不见车的踪影,沈某也突然失去了联系。龚女士这才知道,沈某拿着巨额车款跑了,跟她有类似遭遇的车主有近40人,有的甚至早在三四月份就付了全额车款。
这些车主的购车金额加起来在2000万元左右。他们之所以打钱给私人账户,是因为出于对公司副总沈某的信任,以及可以特批不小的折扣,优惠幅度从1.5万元到12万元不等。
慈溪宝恒>>>
沈某出示的授权书系伪造
6月26日,自觉受骗的车主纷纷向慈溪警方报案,并到慈溪宝恒4S店维权。次日,慈溪宝恒还为此发布声明。
这些车主认为,他们与沈某签订的《汽车预订单》中盖有公司公章,就算他跑路了,公司还是应该负责。
对此,慈溪宝恒公司称,沈某是公司的小股东,持股5.95%,公司对沈某的行为此前毫不知情,购车资金根本没到公司账上。他们也已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相应范围内的责任,公司会负责到底。
沈某曾经向客户出示过一份授权书,上面写着宝恒公司授权沈某为公司董事,可以对外签署合同(单份合同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就包括销售合同,授权日期是2013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19日。授权书上还盖有公司的公章和法人代表乔女士的签字。
慈溪宝恒对此回应说,经集团核实,集团法人代表乔女士从未在这份授权书上签字,证明这份授权书系伪造。
而有关资料显示,6月25日沈某失联当天,他名下长兴的一家汽车公司,办理了股东变更手续,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为沈某的老婆俞某。更有知情人士称,当天下午,看到沈某和老婆还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
另有坊间传闻,沈某投资失败,炒期货亏了不少钱,几个项目也亏了,名下5套房子全抵押给了银行。
消保委>>>
消费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这次事件,慈溪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付款给个人账户时,需要确认是否有相关依据证明所支付的款项就是用于购车。如果依据充分,那么汽车经销商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如无相关依据,那么消费者也需要在本事件中承担一定责任。
但作为汽车销售公司,没有发现如此大的财务漏洞,从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也无可避免地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当然,具体责任认定则需要走法律程序。东南商报 记者 张贻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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