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
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94元,同比增长8.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288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72元,增长9.3%,增速比城镇居民高出0.8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113元,增长12%。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副队长陈斯恩解读称,上半年宁波城乡居民增收的亮点主要是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进一步上升。
财产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包括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转移收入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以及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3166元,增长13.4%,转移净收入为2203元,增长14.1%,增幅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出4.9个百分点和5.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达到1879元,同比增长18.0%,增幅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8.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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