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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捡钱包被监控拍下 无奈认账却说银行卡都扔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22 09:49:39   稿源: 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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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新闻网(记者许鸿晶通讯员牛伟)前几天,市民陈女士经历了一场“钱包追踪记”,感慨颇多。“虽然捡到钱包的人没有及时归还,但我还是非常感谢兰江派出所的协警陈银波。”陈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述说了事发经过。

  7月14日傍晚,陈女士回到家,发现随身携带的钱包不见了。仔细回忆,之前搭乘朋友的汽车时钱包还在,估计是衣服口袋浅,下车后掉了,可是原路返回寻找,没有任何发现。钱包里有2000余元现金,还有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的物品,陈女士急忙到兰江派出所报案。

  陈女士说,是协警陈银波带她到监控室,调看了她下车区域的监控录像。通过录像,陈女士才知道钱包就是在下车时丢的,“一辆黑色的汽车停在我下车的不远处,我前脚刚离开,那辆车的司机后脚就捡起钱包,回到车上。从监控上看他应该看到是我丢的。”

  锁定目标人物,根据汽车的车牌号,陈银波当场联系上了这名司机,不过对方在电话中一口否认捡到了钱包。“录像显示是他捡走了钱包,但是他不承认,我也拿他没办法。”陈女士有些失落,但也只能回家等消息。

  第二天下午,当她再次来到派出所时,陈银波说那名司机已经承认捡走了钱包,并答应归还现金,不过对方声称“钱包、身份证、卡都扔掉了,只有600元现金”。

  “钱包里有我的名片,捡到后完全可以找到我。”陈女士心里很不是滋味,“不过无论如何,还是要谢谢陈银波千方百计帮我找钱包。”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协警陈银波,提到陈女士要感谢他,陈银波表示这都是分内事,没能帮陈女士追回银行卡等重要物品,他也有些遗憾。对那名司机,陈银波认为,“从视频上看,那名司机确实捡到了钱包,可能他有些心虚,一开始否认了。但是,要说对方占有他人财物,这个很难认定。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捡到钱包没有及时归还,只能从道德层面上去评判了。”

  对于这样一件事,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的汪宇波律师认为,钱包被当事司机捡到后,陈女士作为所有权人享有物上追及权,可以要求该司机返还,如果该司机拒不返还,刑法上就有可能涉嫌侵占。本案当事司机通过批评教育,主动归还了财物,所以不能判定其“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但是从民事法律责任上看,当事司机丢弃陈女士的钱包、身份证、银行卡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给陈女士造成的经济损失,如补办证件需要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误工费,这些损失都应该由司机来承担。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