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徐超 陈祺鹏)6月1日至9月15日是东海的禁渔期,但是仍有一些不法人员怀有侥幸心理,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视休渔期禁渔相关规定干起非法捕捞勾当。7月15日晚,林某等6人在禁渔期间非法捕捞水产品,被石浦边防派出所官兵查获。据悉,此案为象山今年破获的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7月15日晚,石浦边防派出所与渔政部门在海上开展联合执法,发现一艘渔船正在石浦镇铜瓦门码头进行停靠,形迹可疑。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伏击检查,发现该船疑似刚刚卸完鱼货,船上有很多流刺网渔具,并有新鲜鱼货残留。执法人员根据多年经验断定,这艘船是非法捕捞渔船,随即将这艘船扣押,并将船上的6名船员传唤至石浦边防派出所。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等6人交代了自2015年6月禁渔以来,为贪图获利,明知是禁渔期,仍驾驶渔船前往石浦镇渔山岛附近海域从事非法捕捞活动。其间,出海10余次,从中获利7万余元。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目前,此6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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