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潇龙 通讯员 陈文铮
昨天,荣某跑到余姚法院,找到执行法官,为老赖朱某求情。
办案法官说,朱某转让财产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将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6月,荣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朱某归还13万元货款。
案件经过调解达成协议,朱某在7月底前一次性还清13万元,免去利息。
但朱某继续赖账,荣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朱某名下位于余姚城区锦江花园的一套房屋。
朱某提出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还债,第一笔还了3万元给荣某。
此后,朱某又玩起捉迷藏。
年底,朱某主动找到荣某,提出只要荣某解除查封,会将剩余的10万元一次性付清。
荣某选择再次相信朱某,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解除了对房屋的查封。
可就在房屋解封第二天,朱某就将房屋以1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并在当天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近日,朱某因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刑法规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朱某家人将剩余执行款还给荣某,荣某跑到法院去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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