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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强制性检验进口食品从1类增加至10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8-14 16:16:05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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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8月14日讯(通讯员 祝建康 杨勇 潘云娣)7月底,台湾“卫生福利部”公布并实施了《应办理检验之食品业者、最低检验周期及其他相关事项》。该法规规定了16大食品行业应该办理相关检验事项的从业者清单、应检项目类别、最低检验周期以及检验结果保存期限等事项,以强化食品从业者落实自主管理。其中涉及强制性检验进口食品的种类从2014年的1类(食品添加剂类)增加到10类,新增加的9大进口食品种类具体为:黄豆、玉米、小麦、茶叶、面粉、淀粉、食盐、糖和酱油。涉及的检验项目涵盖了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添加剂类等;强制性检验周期设定均为:每季或每批至少一次;检验结果保存期限则从原先的受检产品有效日期后6个月调整为至少5年。

  近年来,随着对台小额贸易等政策措施的实施,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作为两岸贸易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产品贸易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4年大陆对台出口农产品金额达23.21亿美元,比2013年增长10.1%。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对台出口企业,应积极对接台湾地区法规新要求,加强对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验收检验,加强相应检验项目的检测,确保出口食品农产品符合台湾地区的要求;同时积极与台湾进口商沟通,明确产品的交收质量标准和双方职责,避免因质量标准和职责不清造成贸易纠纷。

编辑: 殷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