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三江视点 > 陈章升文集 正文

宁波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9月1日起在市区先行实施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8-26 16:30:02   稿源: 中国宁波网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跨年度住院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2014年度未参加原城镇居民医保,目前已办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人员,将自9月1日开始享受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这部分人员如8月31日前已登记住院的,其在8月31日前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应按原渠道结清,9月1日起凭本人的《宁波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本》(含社会保障卡)或《宁波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含医疗保险卡)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手续。

  原城镇居民医保人员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对于其跨年度连续住院的医疗费,按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和对应的人员类别进行结算。例如,参保人员在2015年8月23日入院,2015年9月3日出院,其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均计算到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这一过渡期医保年度。

  特别提醒之六:跨年度住院的可以选择8月底前结清费用

  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2014医保年度(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内住院医疗费累计额度已比较高,且需跨年度连续住院的,为避免占用下一个年度的住院累计额度,可由个人自愿选择在8月31日前结清前面的医疗费。但要提醒参保人员的是,建议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和原城镇居民医保的待遇区别及个人医疗费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在8月31日前结清前面医疗费的选择。

  医保系统暂停6个半小时

  因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实施和跨年度计算机系统处理需要,2015年8月31日22:30至9月1日凌晨5:00期间,市区的城乡居民医保和余姚、奉化、象山及宁海的城镇居民医保的实时交易结算服务暂时停止服务,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系统恢复后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除上述人员以外的职工医保、医疗统筹人员等参保人群就医结算不受影响。

  不法分子借机诈骗不要上当

  近年来,我市每次进行医保政策宣传时,社会上就会出现各种版本的电话诈骗,骗子以医保卡资料外泄、欠费停用、账户透支、领取医保补助、医保卡社保卡需要帐户合并等为借口进行诈骗。特别是近期不法分子利用改号软件将来电号码显示为0574-12333,一步步诱骗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密码,把银行卡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致使部分参保人员受到经济损失。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切勿相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更不要泄漏个人信息甚至汇款、转账给他人。参保人员遇到医保卡(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可以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也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电话咨询专线12333询问。

编辑: 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