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方芳)日前,象山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一张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某快餐店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处理。如此一改以往泛泛而谈,具有强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书,大大推动了检察建议的落实。这一切得益于象山检察院新推出的“正、负”两张清单。
“检察建议落实难,跟其文书不规范、空话套话多、缺乏针对性等有直接关系。”象山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前不久,该院集中对2014年的52份检察建议书展开了调查,发现文书不规范、分析问题少等严重影响了检察建议作用的发挥。“如指出问题时使用‘监管不严,存在安全隐患’、‘需加强教育管理’等语句,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改变这种状况,象山检察院推出了“正、负”两张清单。“正面清单”即指出台《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规定》,将检察建议书从起草到送达整个过程,分解为检察建议制发程序、格式、内容、跟踪落实、统计分析等,对其性质、发送情形、对象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完善了检察建议工作流程。
同时,根据以往司法实践,象山检察院还设定了12条“负面清单”,即检察建议工作中的禁止性情形。如不得发送缺乏事前调查研究,无针对性或针对性不强的检察建议;严禁用检察建议代替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意见书等法律文书或公文等。
“只有问题抓得准,才能下药治得好。”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正、负”两张清单既规范了司法行为,也增强了检察建议书的刚性,促进了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实施以来,该院已发出检察建议书13份,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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