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发生交通事故后,正常处置是先立即报警,然后保护现场;若有人受伤,将伤者送至医院。9月25日清晨,新城大道发生一起三轮车与电瓶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肇事者非但没有把受伤的电瓶车驾驶人送至医院救治,反而把对方的电瓶车拖移至事发地200米外,试图毁灭车祸现场的相关证据。
当天清晨6时30分许,市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新城大道与北三环路口北侧发生一起三轮车与电瓶车相撞的事故。接到报警,交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一名年过五旬的受伤男子与一名操外地口音的妇女正在争吵,男子拼命拉着妇女不让离开。交警了解事故情况时,妇女上前自称是搭乘肇事逃逸车的清洁工,一口咬定与肇事者毫无关系。受伤男子则称,自己被三轮车撞后,肇事者早已逃逸,并将他的电瓶车藏匿,他只能拉住肇事车辆的同乘人员。
肇事者为何要把对方的电瓶车拖离事故现场?与肇事者同行的妇女又是谁?交警兵分两路迅速展开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一路将同车妇女控制住,进行身份核查和询问,经查该妇女姓梁,安徽人,暂住在新浦;另一路从事发路段的监控着手,锁定一辆疑似肇事车的无牌三轮车。
当天下午2时,交警抽调警力前往梁某暂住地,查找肇事车辆但无果。当晚10时许,交警将相关信息汇总后分析,决定再次前去梁某暂住地查找肇事车。果然,在梁某家中,交警发现了一辆与监控完全吻合的肇事车。面对铁的事实,梁某承认自己是肇事者的妻子。
次日上午,迫于警方压力,肇事者闫某来到城区交警中队接受事故调查,承认当天清晨时分天色微亮,其驾驶三轮车图方便抄近路,沿新城大道由北往南逆向行驶,与一辆相对方向行驶的电瓶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想到自己既没有牌照、驾驶证,也没有保险,承担不起医药费用,闫某索性逃离现场。但他还是不放心,趁伤者去医院时将伤者的电瓶车藏匿起来,想不到还是被交警逮住了。
所幸受伤男子已住院,无生命危险。目前,闫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逃逸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通讯员 胡志东 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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