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于珊婉) 10月1日,毛某某,古林派出所抓获,和解;10月2日,严某某,申请执行人举报后抓获,和解;10月3日,王某某,义乌福田派出所抓获,被执行人有三高和糖尿病……这是县法院一位执行法官的国庆执行日记。加上节前3天,该院执行局一共成功抓获被执行人11人,司法拘留2人,执行完毕案件3件,执行和解案件6件,执行到位金额28万余元。
10月2日晚上10点左右,县法院执行局备勤人员接到了东阳一派出所的来电,称被执行人张某在东阳某五星级酒店出现,现已被控制。执行法官核对完相关信息,带着材料准备迅速赶往东阳办理交接手续。临出发前,张某在宁海的亲戚打来了电话,称他们正在法院大门口,愿意协商,不要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执行法官有些疑惑,于是决定先见见他们。经询问后得知,原来张某在东阳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去年,张某因拖欠100万元款项,被告上了县法院。判决生效后,他一直东躲西藏,玩起了“失踪”。此次,因女儿要结婚,张某作为家长赶往东阳去考察未来女婿,并打算与男方家长见面,商量结婚事宜。张某以为正值国庆放假,法院无人上班,所以在与男方家长第一次见面后,放心大胆地入住了当地的宾馆。没想到房间开好还不到一小时,就被当地派出所查获。张某想到两家人还约好明天一起出游,一旦消息传出去,不仅面子要丢光了,女儿的婚事恐怕也要黄掉。所以,被传唤到当地派出所后,张某马上打电话给了在宁海的亲戚,让他们迅速到法院协商处理。
因张某名下无登记的财产,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一行人连夜赶赴东阳。经过协商,申请人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一次性支付执行款9万元,余款每季度支付9万元,并由张某的两位亲戚用他们的房产做了担保,担保的房产由法院进行查封。最后,执行法官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连夜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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