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江北区人民政府今日发布两则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涉及孔浦成片危旧住宅改造项目四号区块和七号区块,两区块共涉及324户。
其中,四号区块征收范围为东至红领巾路、南至孔浦夏家、西至宁渔路、北至孔浦村临时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门牌为:大庆北路66弄1-9号(海港小区1幢-3幢),大庆北路73号、大庆北路81号、大庆北路87号、大庆北路112号。该项目共涉及住户151户,非住户8家,共计159户。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0034平方米。
七号区块征收范围为东至大庆北路39弄、南至丰群食品公司、西至孔浦夏家、北至孔浦医院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门牌为:水产小区4幢—7幢(大庆北路61弄10号、11号、17号—19号、20号、21号、22号),大庆北路21-1号。该项目共涉及住户163户,非住户2家,共计165户。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0146平方米。
两个项目房屋征收部门为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江北区孔浦街道拆迁办公室。
项目设定的签约期限为30天,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率达到80%以上后可视情况再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搬迁期限为协议生效公告之日起90天,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另行通知。
关于两个区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可见征收项目现场公告,也可见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iangbei.gov.cn/或江北房屋征收办公室网站:http://zdcqb.nbj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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