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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出台严规监督县管党政“一把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0-18 07:23:48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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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量迪 象山记者站俞莉 陈光曙)“一把手”监督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怎么办?同级部门权力难以形成制约,难以监督,怎么办?象山县为此专门完善出台监督县管党政“一把手”的“严规”,其中明确规定:杜绝“一言堂”,重大决策推行票决制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

据介绍,近两年,该县先后发生了几起“一把手”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案例,尤其是今年7月份两名“一把手”同时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令人震惊。这些干部的落马有个共同的现象,那就是权力失去制衡。为此,象山县紧急出台监管“一把手”的“严规”,可谓是亡羊补牢之举。

“严规”由“关口前移,构建预警防范机制”“加强约束,构建制衡监控机制”“严格考评,构建查处追究机制”三大部分组成,其中以推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票决制度和“五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制度为核心的“加强约束,构建制衡监控机制”,是“严规”中最有针对性的内容和亮点。

其中,“三重一大”票决制度规定:“一把手”应在其他班子成员或者全体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暂缓决策。同时,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全程记实和报告备案制度,决策过程以及表态发言须有会议记录并永久保存,决策目录每季度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对因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区分情况予以责任追究。

为确保“严规”的可操作性,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作了明确细化和说明。其中重要干部任免中,除了干部调整、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外,还把本单位、本系统编外用工和下属国有企业职工招聘也纳入其中。大额资金使用规定,县级部门、镇乡(街道)经常性经费支出在5万元以上、项目资金在20万元以上,以及资金出借、担保、融资等,均须经县级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镇乡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则明确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经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班子其他成员分管。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一把手”对五项工作负总责,支持、指导、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

编辑: 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