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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汉雨天酒驾兼闯红灯 妻子身亡自己获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0-19 09:48:42   稿源: 慈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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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溪新闻网讯 糊涂男子韦某酒后骑电瓶车载着妻子回家,在十字路口闯红灯与一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妻子当场死亡的惨剧。日前,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事情还要从今年的5月18日说起。当天,暂住于宁波江北区的广西人韦某带着妻子赖某,一早来到租住在龙山的小舅子家走亲戚。许久未见,大家相聊甚欢,小舅子夫妻留两人吃过早夜饭再走。

  晚饭时,喝了几两白酒觉得不过瘾的韦某又追加了半瓶啤酒。饭后聊了半小时,到了下午5点左右,韦某和妻子告辞出门。

  虽然喝了酒,但韦某并未觉得有何不妥,照旧和来时一样,骑上电瓶车载着妻子回家。没想到短短20分钟后,悲剧发生了。

  韦某称,当时他驾车行经一十字路口时,并没有注意看红绿灯,看到路口没有车子就打算直接骑过去,没想到就出了事。

  “车子刚进入十字路口,就听到老婆叫了一声。因为那会下雨我穿了雨衣,侧面视线被挡住了,也不知道什么情况,接着就感觉有车子从左侧把我们撞了。”韦某回忆事发经过,等他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发现原本坐在后座的妻子已经不会动弹,一辆货车停在旁边。

  货车司机见撞了人赶紧打电话报警,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但不幸的是赖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韦某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行经灯控路口遇红灯仍通行,且违反规定载人,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因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经人行横道未减速、雨天未减速,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韦某违反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陆超群通讯员徐杰丰陈艳艳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