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魏溪) 糊涂男子酒后骑电动车载着妻子出行,遇到十字路口还闯红灯,最终与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酿成妻子当场死亡的惨剧。近日,慈溪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糊涂男子韦某依法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事情还得从今年的5月18日说起。当天一早,暂住在江北区的广西人韦某带着妻子赖某,来到租住在慈溪龙山的小舅子家走亲戚。
同在异乡打工的亲戚许久未见,大家相聊甚欢,小舅子夫妻盛情挽留韦某夫妻吃过晚饭再走。盛情难却,韦某就在晚饭时,喝了几两白酒,一时酒兴上来,觉得还不过瘾,于是又追加了半瓶啤酒。晚饭后,韦某夫妻又和小舅子夫妻聊了一会,才在下午5点左右,告辞出门。
虽然刚喝了不少酒,但韦某并未觉得有何不妥,照旧和来时一样,骑上电动车又载着妻子往江北的家中去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短短20分钟之后,悲剧就降临在了两人身上。
韦某事后称,当时天下着雨,他驾车行经一个十字路口时,并没有注意看红绿灯,粗粗瞄了一眼路口,觉得没车子,就直接骑了过去,结果出了事。
“车子刚进入十字路口,就听到老婆叫了一声。因为那会下雨我穿了雨衣,侧面视线其实是被挡住了的。当时还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只感觉到有车子从左侧把我们给撞了。”韦某回忆事发经过,等他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发现原本在后座的妻子已经不会动弹,一辆大货车停在旁边。
货车司机见撞了人赶紧打电话报警,救护车随后就赶到了现场,但不幸的是,韦某的妻子赖某已当场死亡。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发当时,韦某处于醉酒状态下驾驶非机动车,而且在行经灯控路口时遇红灯仍通行,并违反了规定骑车载人,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因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经人行横道未减速、雨天未减速,承担次要责任。
据此,慈溪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韦某违反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
图片新闻 | ||||||||||||
|
||||||||||||
|